直播|法庭判決 • 暴動罪罪成判刑

直播|法庭判決 • 暴動罪罪成判刑

於2019年11月18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並以「暴動罪」拘捕213人。其中11名被告較早前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而另外2名被告在審訊前承認罪行。13名男子  (案發時年齡介乎18至30歲) 今日 (31日) 被判處。

13名被告依次為26歲文員李卓珩、28歲地盤工陳駿煒、26歲IVE學生劉嘉樂、33個   歲攝影師鄭家裕、22歲IVE學生林敏諾、25歲獸醫護士廖卓賢、27歲理大學生馬宇亮、25歲酒店接待員謝澔庭、26歲倉務員容家俊、26歲運輸工勞尚文、21歲學生梁楀燊、23歲無業張賀祺及21歲港大生郭子麟。他們分別被判囚29個月至5年3個月。

警方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向傳媒簡報案情時表示,「判刑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及暴力程度,警方重申暴動是嚴重罪行,警方絕對尊重市民參與集會的自由和權利,但大前提一定要守法及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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