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 | 葵芳閣命案警方列謀殺案 63歲女戶主撞破熟人爆夾萬遭殺害

警方正調查昨日(3月14日)晚上在葵芳閣發生的一宗入屋爆竊及謀殺案,案中一名63歲本地女子死亡。警方在15日凌晨3時舉行記者會交待案情。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陳志昌現傳媒簡報案情時表示,昨晚七時許接獲報案,警員到場時發現女戶主無知覺,頭部有多處傷痕,明顯已經死亡。現場檢獲一支染血的鐵筆,單位有被搜掠的痕跡,而一個夾萬被拖至客廳,有被撬過的痕跡,但疑兇未能成功打開夾萬,而一些屬於女死者的個人物品不見了。警方根據閉路電視等調查,相信女死者和男朋友飲茶後,在2至3時左右獨自回家,當時疑犯正在屋內爆竊,因女死者突然回家,於是用鐵筆攻擊女死者頭部,將她殺害後逃離現場。
警方說,疑犯是一名中國籍男子,相信他與女死者是認識,警方已掌握他的身份,正通緝這名男子。


【葵芳閣謀殺案】據悉疑兇欠債被逐出家門 19年參與反修例示威

葵涌葵芳閣的爆竊及謀殺案,據了解,疑兇因賭波欠債被逐出家門,19年參與反修例示威,於社交平台聲稱無居所,獲不相識的留學英國女子,安排入住其母親葵芳閣住所。

葵芳閣爆竊及謀殺案,63歲女戶主星期二晚被發現倒斃屋內,單位有被搜掠痕跡。消息指死者家中失去一批財物,初步點算有鑽石及金飾,約值十多萬元。

經過連日追查,警方掌握疑兇身份,由於鄰居有死者家的鎖匙,懷疑男子取走鎖匙後,到女戶主家爆竊,但女戶主突然回家,有人用鐵筆攻擊對方頭部致死。

據悉疑兇在事發後潛逃到日本,警方已向國際刑警尋求協助。不過,消息指國際刑警只是各地執法機構,在國際間的情報及交流平台,即使已就個別犯人作通報,仍需由當地執法機構展開拘捕。

而根據2009年本港跟日本簽署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提及若港方向日方發出請求,日方會提供協助,包括取得證供、物品,追尋或辨認有關人士等。

不過兩地未有就移交逃犯簽署合作協定,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就指,仍有機會將其遣送返港。

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說:「如果提出一個不是,根據協議的請求,日本根據法律他們認為可以做到,是自當別論。(舉例)如香港追緝的犯人逃到內地,很多時內地公安以出入境管制法律理由,將其移送離開內地返港。至於在這情況下,日本方面可以如何做或會如何做,可能要和對方商量有否這可能性。」

黎棟國重申,任何罪犯不要以為潛逃離港,就可逃避法律責任,強調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必然會緝拿他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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