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合作方案,提出將南沙打造成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載體和有力支撐。
國務院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實施範圍為廣州市南沙區全域,總面積約803平方公里。其中南沙灣、慶盛樞紐、南沙樞紐三個區塊作為先行啟動區,總面積約23平方公里。
目標到2025年先行啟動區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到2035年,成為粵港澳全面合作的重要平台。
方案提出5個主要發展目標,在建設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基地方面,提出高水平建設南沙科學城,對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實施稅務寬免;亦會創建青年創業就業合作平台,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到南沙創業,納入當地創業補貼扶持範圍、探索推動南沙的國企等,引進港澳青年人才。
共建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研究進一步降低香港專業服務業,在內地提供服務的准入門檻;打造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高地,加快研究按程序在南沙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建立高質量城市發展標杆,允許港澳企業在南沙獨資或控股的開發建設項目,採用港澳工程建設管理模式。
考慮到地方財力、債務風險情況和項目融資需求,廣東省政府由今年至2024年,每年將南沙地方政府債券限額新增至100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