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迫/调迁/东涌/翔东邨/公屋/市区/加名/挤迫/单位】一名女网民在Facebook群组「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中发帖,指一家4口申请轮候扩展市区公屋单位,轮候7、8年后,最近获首派东涌翔东邨单位。
然而,女事主指丈夫、奶奶和姑仔本身居住市区3至4人单位,疑惑如把她和3名子女加名到该单位变成「挤迫户」,能否博取「分2间屋?」,并询问网民意见:「知有好多变数,都想听吓各位意见,thx(谢谢)。」
网民:首派咗就咪谂
帖文曝光后,大部分网民都指事主这样取不会获派另一单位或分户,「首派咗就咪谂啲冇用嘅嘢啦」、「你老公同你一家根本冇得加名,除非你姑仔除名先」、「而家冇得分户,最多畀间大啲嘅你」、「有机会(全家)重新审查!唔系你话加就可以加!都唔系你话你系挤迫户就系挤迫户!」、「冇,谂多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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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迫调迁资格及安排
据香港房屋委员会资料,在资源许可下,房屋署申请分组每年会推出一次遍及全港屋邨的「公屋租户纾缓挤迫调迁计划」及「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以自选单位形式编配单位予合资格的公屋租户申请者。
惟申请者须按所住地区的调迁限制选择单位,即新界住户只能拣选新界或东涌的单位,扩展市区或离岛住户不能拣选市区的单位。符合资格并拥有连续10年或以上公屋居住期的申请者,在拣选单位时将不受区域限制,可选择迁往任何地区。
家庭成员不和才获考虑分户
分户政策方面,公屋租户如家庭成员之间存在严重且根深柢固的不和,或具其他合理而值 得体恤的理由,房委会会按其特殊情况作出考虑,并在有需要时转介予相关政府部门/机构进行评估及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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