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内地男子周一(5月19日),手持一支长枪及一支短枪乘坐港铁及在闹市穿梭,引起巿民恐慌致电报警。警方翻查天眼后,于8小时内锁定在佐敦拘捕该涉事男子,正调查疑犯公然手持仿制枪械的动机。
内地游客持仿制枪搭港铁后即日拘捕
警方指,5月19日上午6时40分接获市民报案指,在尖沙咀港铁站往荃湾方向月台目睹一名持有疑似步枪及手枪的可疑男子,恐有不轨企图,感到惊慌。其后,警方接报后立即派员到场调查,经翻查闭路电视,发现该名男子登车后,在佐敦站下车离开港铁站往上海街方向逃去。
油尖警区重案组随后翻查闭路电视,并于周二(5月20日)下午约2时在佐敦吴松街,以涉嫌管有仿制枪械罪拘捕一名36岁的内地男游客,并在其居住的宾馆房间内检获一支长气枪及一支短气枪,以及弹匣、胶弹珠及压缩气罐等。
据消息指,被捕男子声称无业,于5月18日到港后居住油麻地区宾馆,并在九龙区售卖模型枪的店舖购买涉案气枪及物品。警方正调查其公然携带仿制枪械的动机和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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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有仿制枪械均属违法
根据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0条,任何人管有仿制枪械,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2年;同时该条例订明任何可发射子弹或投射物,而枪口能量超过2焦耳的气枪 (包括长枪型气枪、气枪或手枪型气枪) 均属枪械。
此外,根据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条例》第四条,任何人管有违禁物品或武器包括铁莲花或伸缩棍等武器,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3年。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