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田广场女子公然偷电吹干波鞋惹热议 安全性成疑更可能触犯法例

何文田广场女子公然偷电吹干波鞋惹热议 安全性成疑更可能触犯法例
近期多宗本港发生多宗「偷电」事件,继有人在天星小轮及商场偷电煲西米露外,最新再有女子公然在商场偷电以吹干波鞋,事件迅速在社交平台引起热议,惹起不少网民热议。


何文田广场女子公然偷电吹干波鞋

社交平台疯传一张照片,照片中一名女子身穿睡衣、脚踏拖鞋疑手持风筒在何文田广场的门口即场吹干波鞋,场面令人侧目。

据了解,该女子似乎毫不在意旁人目光,将波鞋放在地上,插上商场外墙的电源插座,便开始用风筒吹干鞋面,整个过程持续数分钟,期间有途人驻足观望。


何文田广场女子公然偷电吹干波鞋


偷电吹干波鞋惹网民热议

事件引起网民讨论,有网民质疑行为是否合适,会否引起安全问题,亦有人关注卫生问题,认为在商场门口处理鞋子可能影响其他人,「会唔会有安全问题?」、「啲面皮要几厚,先可以做出啲咁嘅行为」、「我做银行,之前有个大妈攞我哋大堂个三脚插苏帮佢个电话差电,仲走去同我哋个大堂主任讲:我而家个电话系度差紧电!同我睇住个电话!唔见咗为你事问!」、「点解著套寿衣出街,仲带埋风筒波鞋,什么玩法。」、「要等漏电出人命先会正视」、「只要你唔尴尬、尴尬嘅只系人哋!」、「哇!而家嘅香港实在太多啲九唔搭八嘅人通街行」、「咁搞法,打开个帐篷喺度过一晚都得㖞」、「个个有样学样迟下带埋大型流动电源黎差电...」、「经济唔好,悭得一蚊就一蚊」、「好唔卫生,一定好臭」、「悭电到这个程度」、「关大制啦」、「Very uncivilised(好野蛮)」。


偷电有机会触犯法例

其实,偷电或有机会触犯法例。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曾表示,擅自使用车站、政府部门或商场的插座,为手机充电,均触犯了《盗窃罪条例》中,窃取电力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监5年。

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5条「窃取电力」指出,「窃取电力」属于盗窃罪,任何人无适当的权限而不诚实地使用电力,或不诚实地导致电力浪费或将电力转输别处,即属犯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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