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围银座上演非法民间「烟花汇演」?有观众报料指,周三(12月24日)凌晨时分,天水围银座一带,有人公然上演非法民间「烟花汇演」。
天水围银座上演非法民间「烟花汇演」
据该段从上方拍摄的影片所见,天水围一处住宅区内,有人燃点烟花,而烟花更亮出多下「呯呯」声音,非常嘈吵。片主表示,「真系够姜(疆),银座离天水围警署4分钟距离都够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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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燃放烟花属犯法
翻查资料,根据香港法例第295G章《危险品(管制)规例》中,第72条《为在陆上进行爆竹烟花表演而燃放爆竹烟花制品》列明,除非获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藉宪报刊登公告,任何人不得为在陆上进行产生烟火效果的爆竹烟花表演,如任何人违反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万港元。
此外,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第6条亦列明,除根据并按照该条例批给的牌照外,任何人不得制造、贮存、运送或使用任何危险品。如属初犯,可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如属再犯,可处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