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昨日《东张+》报道深水埗有电动轮椅驶出行车线、与巴士及私家车并行的惊险情况后,今日再有观众报料,同区再现类似一幕,而且情况更为惊险。今次涉事的电动轮椅,更是夹在两部大型货车中间前行,期间表现异常冷静,画面令途人及司机都捏一把汗。
从观众提供的影片可见,事发地点位于深水埗一带主要行车道路。画面中,一名长者坐在电动轮椅上,并非沿行人路前进,而是直接驶入行车线,前方及旁边均为大型货车。涉事电动轮椅在两架货车之间保持一定距离缓慢前行,情况恍如「行车线上的第三架车」。
更令人咋舌的是,该名使用者在整个过程中神情及动作相当冷静,未见慌张,之后又返回行人路,仿佛对车流环境习以为常。拍片人士形容:「望住佢行,自己都替佢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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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轮椅不受《道路交通条例》规管
翻查资料,电动轮椅并非汽车,因此不受《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规管,但使用电动轮椅的人士仍需注意《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8)条:任何人「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骑或驾驶;或在顾及一切有关情况下,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策骑或驾驶,或其策骑或驾驶的速度或方式会对公众产生危险」,即属犯罪。如属首次被定罪,可处罚款500元,再犯者可处罚款1,000元及监禁3个月。
《东张+》提醒,电动轮椅并非机动车辆,一般只适宜在行人路或指定安全位置使用,驶入行车线可能对使用者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严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