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薇丈夫、商人莫贊生(Jason)早前因未向貸款公司償還約1.35億港元巨額債務,已於今年4月被高等法院頒令破產,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林展程於12月1日頒布「破產不開始令」,指由於莫贊生未有遵從法例要求提交財產資料,法庭裁定其破產期暫時不開始計算,意味著莫贊生將無限期處於破產狀態,直至其向受託人提交所有資產、交易等相關資料,或法庭另作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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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管理人署對「破產不開始令」申請表示不反對,莫贊生當日未有律師代表到庭應訊。據知莫贊生被頒破產令,源於其曾為兩間公司擔保一筆1億元貸款,該貸款用於購入山頂中峽道28號物業。然而由於交易生變,兩間公司未能依期向借貸公司償還債務,作為擔保人嘅莫贊生被追討連本帶利共約1.35億元巨額款項,今年4月被高等法院頒發破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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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破產條例》一般情況下,破產人喺4年後自動解除破產,若破產人未親身出席初次會面,或未喺會面中提供所有關於其事務、交易及財產的合理要求資料,受託人有權向法庭申請「不開始令」,將破產相關期間延遲,直至破產人遵守條款後開始計算,自動解除破產日期將變相無限期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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