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恒4月時因為同太太喺寓所爭執而被捕,事後被控刑事恐嚇,之後又喺元朗警署因為襲警同拒絕配合警員被控。雖然早前嘅刑事恐嚇罪已經獲撤控,不過佢依然要面對早前已經承認嘅襲警同抗拒警員兩罪判刑。
案情指周永恒4月20號被捕後喺元朗警署報案室內,抗拒正執行職務嘅警員,又喺報案室外襲擊同一名警員。裁判官早前曾指出周永恒吐口水屬於極其侮辱行為,考慮到周永恒有情緒同焦慮等問題,決定先行索取精神、感化同社會服務令等報告。
周永恒今日由太太陪伴下抵達法庭,自言有心理準備入獄嘅佢直指未有能力再應付官司。裁判官決定延後至9月21日作出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