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體近日流傳一則帖文,指一直深受街坊愛戴的沙田街市檔主放養貓「毛毛」,上星期五(5日)於好運中心平台被人徒手襲擊。貓義工事後救走「毛毛」,一度送往貓酒店暫住,及後主人將牠領回。
警方表示,留意到帖文後,沙田分區特遣隊主動跟進案件,經深入調查後,昨日(8日)於沙田瀝源邨一個單位,拘捕一名37歲姓樊本地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警員檢獲被捕男子犯案時所穿衣物。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跟進。案中家貓經初步檢查沒有表面傷痕,已交回其主人照顧,並將送往相關機構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重申,殘酷對待動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