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潑水節|「勇狗」等3人涉潑水節向警員射水襲警 主辦方認未能有效執行不許向警「潑水」規則

九龍城潑水節|「勇狗」等3人涉潑水節向警員射水襲警  主辦方認未能有效執行不許向警「潑水」規則

去年4月在九龍城舉辦的潑水節期間,包括Youtuber「勇狗」曾維誠在內的3名男子,涉嫌用水槍射向6名警員及無綫新聞記者,3人早前否認6項襲警及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潑水活動主辦方成員指,活動不容許參加者向制服團隊包括警員潑水,她同意現場片段顯示有巿民向警員射水未被阻止,承認主辦方當日不太能執行向參加者訂下的規則。

3人被控襲擊執行警務人員

被告依次為26歲報稱的士司機的曾維誠、26歲報稱文員的葉嘉健和31歲報稱成人用品商人的袁子健。3人被控於2023年4月9日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與衙前圍道之間一段的城南道襲擊執行正當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輔警警員6553、8591和女輔警警員6605,以及襲擊男子吳家軒和李天耀;曾維誠和袁子健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男子譚永文。

辯方表示,曾維誠一方會爭議行為是否涉及控罪中元素;葉嘉健與袁子健會爭議事發時是否有意圖傷人;控方讀出承認事實,指無綫記者吳家軒以及3名輔警也未能在列隊認人程序中認出袁子健,但曾維誠及葉嘉健則被認出。

相中3人向制服團隊射水 主辦方不容許

九龍城區居民聯會時任幹事、現任區議員劉婉燕作供指,九龍城區居民聯會2023年4月9日舉辦「龍城潑水嘉年華」,整個活動只在城南道圍封的範圍才可潑水,參加者不可以在康文署場地賈炳達道足球場或向行人路潑水,行人路用膠帶圍封。

劉婉燕稱,主辧方只提供約9寸長的小型水槍及護目鏡供參加者使用,現場有錄音提醒參加者不可向工作人員、義工、制服團隊(包括社區應急隊及警員)潑水,以免工作人員受阻礙,若參加者不聽勸,會請執法人員幫忙阻止。控方在庭上向劉婉燕展示事發時的照片,她指出相中紅衣、綠衣、黃衣人士手上的3支水槍不是由主辦方提供,而相中3人向制服團隊射水及向行人路射水的行為是不被主辦方容許的。

庭上播放無綫新聞片段 有警員被參加者潑水

辯方盤問劉婉燕時,在庭上播放星島頭條及無綫的新聞片段,辯方指出片中的參加者互相潑水及在行人路上潑水,劉婉燕同意,她也說主辦方不建議像片中參加者那樣用盤直接潑水,片中的水車及臨時水龍頭不是由主辦方提供。劉婉燕同意,如片中所見,有警員被參加者潑水。

她說當天見到有參加者情緒高漲及在清場時不願意離場,當看到有參加者不斷向某人射水、但那人似乎不願意被射水時,工作人員就會阻止,但她同意主辦方最終不太能執行其訂下的規則。辯方再問劉婉燕是否知道當日曾有警員被其他市民射水但沒阻止市民,她回答說於辯方在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影片中看到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