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最新流傳一張相片,相片中一輛「破爛」紅色市區的士掛上「T牌」後在道路上行駛,令人擔心車輛本身的結構及機件是否安全,以及會否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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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民對此紛紛留言,表示「咁都得?」、「炮彈飛車」、「濫用紅牌」等。
據了解,「T牌」為白底紅字,因第一字為「T」、隨後由幾個數字組成而有此名稱,屬臨時牌照性質。根據運輸署的正名,T牌為「試車牌照」。根據香港法例第 374E 章《道路交通 (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T牌」只會發給是真正從事車輛製造、修理或經營者,以便業界在送交汽車經營者或展出者過程中的未登記車輛;向有可能買車的人,作出售前示範的車輛;或正在進行機械測試的車輛。而掛有試車牌的車輛,須向運輸署申領「車輛行駛許可證」始能使用。根據法例,如車輛在違反試車牌照的使用規定及限制下在道路上使用,有關牌照持有人及司機均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運輸署亦會取消有關試車牌照。至於業界申請試車牌時,亦與正式牌照看齊,需購買第三保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