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宗負面新聞纏身的藝人周永恆,近年被發現於天水圍送外賣最新周一(3月24日),周永恆於天水圍一帶行人路,疑違規使用電動平衡車(俗稱「風火輪」)而被捕。有網上影片拍得他被捕時情緒激動,不時高呼「無撞到人」及「救命」。
周永恆情緒激動拒配合警方
據網上片段流傳所見,周永恆被捕時身穿黑衫褲,頭戴Cap帽,遭數名軍裝及便裝警員反鎖,他身旁有一部風火輪。其後他情緒激動及拒絕配合,被警員制服在地,鎖上手銬;周永恆又多次高呼「唔好搞我呀」、「救命呀」、「我無撞倒人呀」,旁邊有不少路人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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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周永恆需於5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指,天水圍分區軍裝巡邏小隊人員3月24日在區內進行反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期間,於下午約6時十分在天湖路發現一名男子在行人路上懷疑使用電動單輪車(俗稱風火輪),隨即將他截停。
人員經初步調查,一名40歲姓周本地男子涉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在行人路上駕駛」被捕。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應與一般汽車共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任何人如沒有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而在道路上使用汽車,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如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或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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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恆曾被封「世紀賤男」
至於現年40歲的周永恆,早年以歌手身份出道,他有多宗負面新聞纏身,包括家暴、藏毒、打鬥等,亦曾被網民封為「世紀賤男」。最新在2023年,周永恆疑出言恐嚇斬死妻子,被捕後在警署拒採指模,再近距離向警員吐口水,最後被判監2周,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