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海悅花園2物管職員涉吞213萬元管理費 1人認罪轉任控方證人

青衣海悅花園2物管職員涉吞213萬元管理費  1人認罪轉任控方證人

青衣海悅花園兩名外聘管理公司職員,涉嫌在收取及處理大廈管理費時,私吞業主立案法團約213萬元,法團至出票支付費用時發現餘款不足,才發現款項被竊,當中一名涉案負責整理帳目的職員,今天 (3月25日) 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他並會轉任控方證人指證另一名被告,法官把認罪被告的求情及判刑押後至8月28日,而不認罪的被告將在6月9日進行審訊。

被告為27歲的翁浚峰及32歲的黃兆泉,均報稱無業,同被控盜竊罪,控罪指2人約於2018年1月某日至9月某日,在香港串謀盜竊屬於海悅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約213萬港元。

案情指出,海悅花園業主立案法團自2015年9月起聘用威格斯物業管理及警衛服務有限公司。案發期間,黃兆泉和翁浚峰是助理物業主任,黃兆泉主要負責屋苑的工程項目,協助收取管理費及存入銀行,而認罪的被告翁浚峰則負責管理法團帳目和收取管理費等。案發時,屋苑每月收取管理費約70萬元,住所交來的支票和現金,會存放在管理處一個抽屜內,兩名被告各自保管一條鎖匙。二人協議,翁浚峰會就管理費記帳,黃兆會將支票和現金存入銀行。在2018年1月至9月,屋苑應收管理費為630萬元,但銀行紀錄僅得417萬元。2018年9月,法團發出支票支付清潔和保安費時,因戶口餘款不足而未能兌現,法團翌月開會查究事件而揭發款項被竊,翁浚峰的銀行帳戶在案發期間沒有不尋常的入帳紀錄。

據兩名被告同年8月的WhatsApp通訊顯示,黃兆泉曾稱:「如果俾人check數好大鑊」,翁浚峰則說:「如果佢哋話要睇簿仔就X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