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33年的海皇粥店今天 (5月8日) 起突然全線結業,昨天 (5月7日) 並向全體員工發信,即日起終止僱傭合約,工會批評有關做法不負責任。
海皇粥店近月已關閉多間分店,海皇粥店宣布全線結業前,尚有七間分店;觀塘物華街的分店,大閘更已貼出招租的單張。
至於集團位於火炭的辦公室,按門鐘沒有人應門;另一個用作工場的單位內,仍然擺放了食材。
有物流公司到場,放下原本執貨到各分店的清單;有供應商稱向海皇供貨30年,前來追討貨款。被問到是否欠十萬元,有叉燒供應商表示:「超過,你說四、五個月有多少錢?做生意一定有風險,能追討就追,追不到都沒辦法,找到又如何?有限公司來的」。
![]()
![]()
海皇國際有限公司星期三向員工發信,指因經營環境及財務狀況等因素,決定終止全部業務,公司將以債權人自願清盤方式清盤,稱員工可就未發放工資、代通知金、累積年假、遣散費等提出索償,並就相關法律權益向勞工處諮詢。
根據本港法例,「有限公司」申請清盤,所有法律責任及債務只限於公司承擔,不涉及股東等個人層面,員工欠薪要透過入稟法庭。
工聯會指目前接獲約30位員工求助,呼籲受影響員工盡快聯絡工聯會協助,工聯會今午聯同13名海皇粥店員工,到葵興政府合署投訴。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表示,海皇粥店在香港經營逾30年,擁有豐富營運經驗,從高峰期30間分店縮減至結業前的7間,反映資方早知財務狀況惡化,卻選擇最後一刻突然結業,要求員工自行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追討欠薪、代通知金等,做法極不負責任,強調破欠基金並非企業提款機,尤其是有能力的大企業,不應將成本轉嫁社會。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補充,隨強積金對沖機制取消,破欠基金的角色更為重要,但基金主要來源為中小企供款,不應被大企業濫用,提醒若公司在清盤前涉及欺詐或轉移資產,負責人可能需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勞聯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林振昇指出:「因為不只有僱員債權人,可能還有其他供應商,或借錢給這間公司的人士,最後可以取回全部欠薪機會微乎其微。」他提醒員工要保留出糧紀錄,也要自行計算未放的有薪假期,以便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