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繼經管學院後,再有其他學院的碩士課程發現有人以假學歷報讀。一名28歲內地女子涉於2022年至2024年間,向入境處及港大訛稱曾就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語言學,繼而獲港大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取錄,更偽造港大畢業證書,將成績由「及格」改為「優異」。今被判囚240日。
被告28歲李思萱(LI SIXUAN),她未有報稱職業,由資深大律師許紹鼎代表,案件由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處理。
被告向中介付款訛曾就讀哥大報讀港大
案情指,被告涉向中介「學術帝」付款38萬元,獲安排報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網上課程,其後稱自哥大語言學學士畢業,並遞交偽造證書後,獲港大「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取錄。
另外,被告於2024年7月20日或該日之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張看來是由香港大學在2024年6月12日發給她的證書屬於虛假,在無合法辯解下管有該文書。該偽造的港大畢業證書,寫有「優異」成績畢業,但其實際畢業成績僅「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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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被告沒有影響他人入讀課程
鄭官上次聆訊要求查證港大學額資料,控方今交代經查詢港大後,涉案課程案發時有95個學額,共收生93人,收生不足,鄭官遂指出因此本案沒有影響他人入讀課程。
內地女被判囚240日
女子周四(5月8日)承認兩罪,為「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管有虛假文書」。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本案大受困擾,今已知錯,又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使用涉案虛假文書用作逗留等非法用途。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今早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偽造學歷報讀港大,進一步管有虛假文書聲稱畢業成績優異,貫徹不誠實行為,判囚240日。
案件編號:STCC2805/2024
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早前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學生在知情下以假學歷方式入讀本港大學,相關人士有機會被控欺詐罪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被告曾參加選美比賽並獲獎
此外,被告李思萱曾參加選美比賽並獲獎,她曾奪得2024年世界環球小姐大賽深圳站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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