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執業的30歲普通科男醫生李永熙,在2022年4月中旬於港鐵車廂內非禮18歲女學生事主,於2023年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判監14天,負責監督醫生專業操守的醫務委員會其後展開聆訊,昨日(5月13日)裁定李永熙損害醫生專業聲譽,即日起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名9個月,不設緩刑。
醫務委員會的報告指出,李永熙犯案時没穿內褲,在陰莖兩側貼上震動器,多次貼近女學生事主左臀部,便衣警員留意到李永熙舉動後,將其帶回警署,快速搜身後發現其褲鏈敞開,陰莖兩側分别用白色膠帶固定震動器,褲袋內則裝有震動器的控制器。根據法院審訊,李永熙在2022年4月15日傍晚,於一列深水埗站前往太子站的港鐵列車內,猥褻侵犯女學生事主,法院於2023年裁定他一項非禮罪成,他於上年提出上訴,惟法官指證據充分,駁回上訴,下令被告即時服刑。
醫委會其後展開聆訊,昨日裁定李永熙損害醫生專業聲譽,判罰除牌9個月,即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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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醫委會聆訊資料, 2022年4月15日傍晚,18歲女學生事主與友人於長沙灣站乘地鐵前往旺角,女學生事主站立於車廂中央扶手旁,無握扶手且低頭使用手機。列車駛向深水埗期間,女學生事主感到左臀有類似手機震動的輕微震動,當列車到達深水埗站並關上車門後,女學生事主再次察覺類似震動,並向前移一步,其後女學生事主發現被告緊貼其身後,雙方距離僅約5厘米,列車抵達太子站前,類似震動多次發生,每次持續數秒至10秒。案發時,便衣警員於深水埗站巡邏,警員留意到被告下車後重新登車,並尾隨女學生事主進入車廂,警員目睹被告走至女學生事主身後約半掌的位置,並多次以生殖器位置貼近女學生事主左臀部,當女學生事主向前移動時,被告亦隨之貼近。被告於太子站下車,警員截停被告,並將其帶往警署快速搜身,被告當時身穿藍色外套以遮擋褲鏈,警員快搜時發現他褲鏈敞開,陰莖兩側分别用白色膠帶固定震動器,褲袋內更裝有震動器的控制器。警員同日於另一警署對被告詳細搜身時發現,被告沒有穿內褲,睪丸部位附近更有透明灰色塑料容器,經檢查兩個震動器可正常運作。
醫委會指出,被告曾提交心理報告稱其犯案因衝動及一時判斷失誤,但聆訊小組認為被告是有預謀地策劃行為,例如於下體貼上震動器及沒有穿內褲並打開褲鏈,並非衝動或判斷失誤才導致犯案。聆訊小組指出,被告對女學生事主的非禮行為十分嚴重,已損害香港醫生的整體聲譽,考慮本案性質、嚴重性及求情陳詞,裁定李永熙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上除名9個月,即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