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文憑試/中學文憑試/大學/教育/學歷/假學歷】一名22歲女子在2024年向香港教育大學職員虛假陳述於中學文憑試英文科,訛稱取得第3級成績,並指其成績通知書副本為真實。案件今日(5月28日)在粉嶺法院再訊。被告認罪,法官指案情嚴重須判監,押後至6月11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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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圖獲教大英文學士課程取錄
被告吳梓瑩(22 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24年6月19日與8月22日之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向香港教育大學職員虛假陳述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級成績,以及所提交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通知書副本是真實的,不誠實地企圖取得香港教育大學提供的語文研究(榮譽)文學士(英文主修)課程的教育和教學服務。
案情指,被告在2024年6月19日經網上申請學位,並上傳文憑試成績通知書副本,顯示英文科等級為第3級,她經面試後獲取錄。
不過,校方其後發現考評局所提供的成績通知書,顯示被告英文科成績為2級。校方向被告查詢,被告承認修改通知書,謂「因為好玩」,最後校方事件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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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稱嚴重須判監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自己用「美圖秀秀」改圖。辯方指,被告考獲副學士,在英文科得到第2級或3級,對她獲面試資格與否影響不大,被告在求情信中承認自己「行為愚蠢」。
辯方陳詞期間提到,被告事後主動聯絡校方,指出自己的不誠實行為,但裁判官認為本案案情嚴重,被告製造虛假文件,以加強競爭力,此對其他考生並不公道。
裁判官續稱,判囚合適,但考慮被告年紀輕和沒有案底,故先替她索取社會服務令、感化和背景報告,押後至6月11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72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