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伯及何太夫妻2人昨天 (5月30日) 在其屯門公屋單位一帶先爭執繼而互襲,分別涉及傷人罪,今天 (5月31日) 首度提堂,其中何太毋須答辯獲法官批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至於仍在醫院留醫的何伯,則需在6月5日或以前被帶到屯門裁判法院應訊,期間交由警方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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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其中何太今天有到庭應訊情緒平靜,何伯則仍留醫而缺席聆訊。
控方表明何煊今日仍受傷留院而未能出庭,裁判官朱文瀚批准何煊出院後到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提堂,暫定於6月5日或以前再訊,期間何煊交由警方看管。
控方申請葉秀定毋須答辯,申請案件押後至7月25日再提堂,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何煊的醫療報告等。
裁判官朱文瀚表示,考慮到本案性質嚴重,期間批准何太以5000元保釋外出候訊,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不得前往內地或澳門,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周一、三、五(12時至15時)需到屯門警署報到,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與屬證人之一的兒子討論本案,不得返回案發地點,如更改地址需於24小時內通知警方。
據悉,案發時何太咬何伯手指至骨折裂傷,何伯頭部被何太騎坐在身上猛撞落地,令何伯頭部裂傷,而何伯現時仍然清醒留醫。
2名被告分別是報稱退休人士的77歲何煊,以及報稱家庭主婦的44歲葉秀定,分別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及傷人罪,指他們分別於2025年5月30日在香港新界屯門欣寶路10號菁田邨菁信樓25樓電梯大堂,意圖使葉秀定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葉秀定;葉秀定則被控於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何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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