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擬禁過馬路時用手機違者罰款$300 香港會否跟隨?

澳門擬禁過馬路時用手機違者罰款$300  香港會否跟隨?

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審議修改道路交通法案,列明行人過馬路時禁止操作或觀看手提電話,違者罰款$300。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現行法律規定,行人過馬路時需注意來車距離及車速,並在安全情況下盡快過馬路,而今次修改法案則增加條文,明確禁止行人過馬路時操作或觀看手提電話。

據了解,目前內地有多個省份已推行有關罰款,包括河南、福建,其中河南早於2022年11月立法禁止行人「低頭玩手機」過馬路,違者最高可罰款200元人民幣;至於福建廈門於2023年8月起實施《廈門經濟特區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行人過馬路應當在斑馬線內盡快通過,不得坐臥、停留、嬉鬧、瀏覽電子設備或者從事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違反規定妨礙車輛合法通行的,將處以警告或50元人民幣罰款。

另外,菲律賓碧瑤市早在2019年通過一項法案《防止行人分心條例》,針對過馬路仍在使用手機的行人,初犯會先被口頭警告,最嚴重會被罰2500比索 (折合約350港元) 以及30日社區服務。

至於香港會否跟隨? 據了解,目前香港未以立法規管過馬路看手機,但近年亦有推出措施提醒「低頭族」,包括在各區共約100個行人過路處黑點,或過往較多出現車輛與行人碰撞意外的交通燈控制路口,安裝投射紅光的輔助裝置,提醒行人不可在紅燈時橫過馬路,運輸處在試驗階段形容成效正面。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如果本港參考澳門的做法,估計社會反應很大,執行上亦有一定困難,強調現時以勸喻方式不見得失效。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熙建議本港先做好加強道路安全教育工作。梁熙表示,理解部分地方引入過馬路看手機的罰款,明白是以交通安全以及行人安全的角度出發,但香港如引入不同法例,應先作深入研究和諮詢,建議先做好加強道路安全教育工作,並研究數據,包括香港因行人用手機而引致交通意外的數字及趨勢,他認為澳門此建議將引起社會很大爭議,應是最後手段,而且目前亦不是合適時機,強調影響民生的政策必須經過社會討論才可推行,除非有數據能清楚說明交通意外大多是由手機造成,否則香港毋須刻意去做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