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常慘案 | 旺角74歲老父不愖同住壓力思考1小時終扼斃32歲精神病女兒 脫謀殺罪誤殺罪成

倫常慘案 | 旺角74歲老父不愖同住壓力思考1小時終扼斃32歲精神病女兒  脫謀殺罪誤殺罪成

倫常慘案 | 旺角一名74歲老父扼斃32歲精神病女兒,今天 (6月19日) 脫謀殺罪但誤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押後判刑。

旺角海富苑3年前發生命案,一名七旬保安於凌晨時分,在住所內扼斃患精神病的32歲女兒,他被捕後表示「我對住個女太大壓力,先至摙死佢」。

保安否認謀殺罪受審,三男四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不足1小時,一致裁定他謀殺罪不成立,並以相同比數裁定他基於激怒而誤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押後至8月6日判刑。

法官指出,本案是悲痛和令人難過的案件,並先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庭上透露,被告願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接納。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與前妻羅仕英和女兒陳杏詩於涉案時居於旺角海富苑一個單位,女兒曾任侍應,但於2016年被解僱後一直無業。此外,她於2017及2018年左右,被診斷患有自閉症,並於2021年被診斷患有強迫症、學習障礙和亞氏保加症等。

被告與前妻羅仕英常為家中瑣事如清潔及洗碗碟等爭拗,曾有肢體衝突,警員因此6次接報到場,2022年3月7日凌晨4時許,當時任保安的前妻羅仕英外出工作,被告則在單位扼斃女兒。被告殺死女兒後,向前妻羅仕英發送訊息,分別稱「我殺死亞詩」和「我已殺死亞詩」,他於兩個小時後再致電前妻羅仕英,指女兒不准他使用廁所,因此殺死女兒。

被告其後再報案,並因此被捕,在警誡下表示「我對住個女太大壓力,先至摙死佢」,他其後在錄影會面稱,相信女兒失業後患上精神病,而其病情在案發前2年轉差,女兒在數年間責罵他、對他動粗,又阻礙他入睡。2022年3月7日凌晨1時許,被告前住廁所。女兒站在廁所門口表示「我係唔俾你屙尿」,被告聲言在廚房的桶小便,女兒才准他使用廁所,但女兒其後指責被告未有沖廁,責罵他2小時,又用雨傘打被告8至10次,被告未有自衛,僅著女兒不要打他,直至凌晨3時許,女兒返回自己的房間。

被告指當時忍無可忍,在房內就事件思考1小時,最終決定殺死女兒,他走入女兒的房間,用雙手按著她的喉嚨,期間女兒稱「我唔敢啦...我唔敢啦」,又曾咬被告的右手拇指和大腿以及推開被告,被告最終按她的頸約10多分鐘直至女兒沒有呼吸。

被告的前妻羅仕英在庭上表示,她曾時向女兒表示「你唔可以咁管你老豆....你身上喲血肉都係你老豆俾你嘅」,並且要求女兒「唔好精神虐待我哋,唔好郁吓又打人,又俾你打又俾你鬧,成日折磨我哋,你有返啲人性」。被告的前妻羅仕英並且透露,曾向多個部門求助,但不獲理會,包括她向房署要求和女兒分戶遭拒。此外,她們等待家庭服務中心向女兒提供宿舍,但「等咗4年,都話無宿舍、床位俾我個女」,直指「我覺得房署同家庭服務中心要負責」。

控辯雙方分別傳召精神科醫生譚務成和李卓穎作供,他們均認為被告案發時患中度適應障礙症,其中譚務成指被告的病源包括疫情、和前妻同住,以及遭女兒打罵等;至於李卓穎則指,被告女兒在事發前打被告、不准他上廁所等,增加被告的壓力,令他難以控制自己。

報稱任職保安員的被告陳桂生(74歲),被控以1項謀殺控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3月7日,在港謀殺女子陳杏詩 (3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