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獲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拘捕3人涉案逾千萬。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表示,6月展開三次行動,打擊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拘捕兩男一女,年齡介乎22至24歲,涉及至少15宗案件,騙款總額超過1,0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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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官員騙案|受害人年齡由26至84歲不等
警方指,受害人年齡由26至84歲不等,單一案件損失金額由14萬至300萬不等。其中一名受害人為27歲女文員,因誤信騙徒指其涉內地刑事案件,向親友借錢並多次轉帳,最終損失300萬元。
騙徒手法包括冒認內地執法人員,聲稱受害人涉案,要求其保密並配合調查,否則將被拘捕及凍結資產。部分受害人更被安排入住酒店與外界隔離,騙徒再派人穿西裝、持偽造證件與其會面,要求簽署保密協議及繳交保證金以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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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官員騙案|被捕人中有法律系學生
警方根據線報,於6月16日拘捕一名24歲男子,當時他正準備與受害人簽署保密協議,身上搜出假警察證及偽造文件,涉嫌與至少7宗案件有關。該男子報稱為電腦技工。
第二宗案件發生於6月25日,一名26歲來港就讀博士的男子接獲騙徒來電,指其電話涉洗黑錢案,要求匯款作保證金。事主懷疑受騙後報警,並協助警方設局拘捕一名23歲本地大學生,為法律系學生,該人同樣身穿西裝並持偽造證件;第三宗案件發生於今年4月至6月。警方鎖定一名22歲本地女子,相信她涉及至少7宗假冒官員案件。騙徒犯案手法如出一轍,亦透過電話接觸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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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官員騙案|最高可被判監10年及14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C 條「串謀詐騙」均屬非常嚴重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分別判處監禁10年及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