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六旬禽獸祖父2度非禮年幼孫女拍祼體要脅保密 庭上求情冀事主放低過往重新出發

藍田六旬禽獸祖父2度非禮年幼孫女拍祼體要脅保密  庭上求情冀事主放低過往重新出發

藍田一名66歲祖父自其孫女8歲起開始性侵她,包括把她帶入房,把她壓在床上捉著她雙手,並強行脫去她的褲子對她上下其手,更曾拍下其祼體照要脅她不可告訴他人,被告今天 (7月11日) 在區域法院承認2項非禮和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自行撰寫的求情信表示深感後悔,形容事件是其人生污點,願意道歉希望她放低過往重新出發。此外,辯方律師指出,根據女童事主的創傷報告,她受到一定傷害但其狀況已有改善。

法官郭偉健指被告身為女童事主的祖父,案情嚴重,下令將被告還押,以索取精神和心理報告,押後至7月25日判刑。

66歲被告LKT報稱保安員,他被控2項非禮罪和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他於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6日期間,2度在九龍藍田某單位內非禮屬孫女的女童事主,並且以流動電話製作女童事主的兒童色情物品。

案情指出,女童事主案發時介乎8至11歲,被告是女童事主的祖父,案發時介乎62至65歲,女童事主自2020年10月起,與父親搬到祖母和被告於九龍藍田的單位同住。

首次性侵事件發生於2021年9月至12月某日,女童事主當時約8歲,被告把女童事主從客廳帶至睡房,用手把女童事主壓在床上捉住雙手,被告繼而觸摸女童事主的胸部,以及手指非禮女童事主的私密部位,女童事主感到痛楚並且反抗以及要求被告停手,但未獲理會,整個過程維持約5至6分鐘,直至被告離開睡房才結束。

此外,女童事主9歲時被告曾在房內強行脫去女童事主的褲子及內褲,並隔著她的衣服非禮其胸部,女童事主要求被告不要碰她但被告沒有理會,被告之後以手指非禮女童事主的私密部位1至2分鐘,整個過程維持約5至6分鐘。

被告於2024年6月6日被捕,在錄影會面中承認犯案,並在警誡下承認曾拍攝一張女童事主的私密部位照片,但他表示從未向他人展示照片或上傳到互聯網,拍攝後一至兩天便刪除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