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63歲港伯收錢與3內地居民結婚 被控3罪判囚22個月

假結婚|63歲港伯收錢與3內地居民結婚 被控3罪判囚22個月
入境處公布,一名香港居民男子於2004年至2013年期間,涉收錢與3內地居民假結婚,被控三項串謀詐騙罪。他周二(7月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裁定罪名成立並判監禁22個月。


假結婚|63歲港伯收錢與3內地居民結婚 被控3罪判囚22個月


63歲港伯9年內收錢與3內地人結婚

入境處表示,部門調查行動組在跟進調查一宗假結婚中介人案件時,發現現年63歲的被告,先後於2004年至2013年期間,先後與3名內地居民締結婚姻。由於入境處對被告的婚姻真確性存疑,遂對其展開調查。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經一名中介人的安排,先後與3名內地居民進行假結婚,以協助他們取得訪港簽注及香港的居留身分。被告從中收取港幣7,000至2萬元為報酬;入境處又指,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不排除有更多人士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一直十分關注非本地居民透過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以騙取香港居留身分的非法活動,並會繼續大力打擊有關罪行。任何人士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將會被依法取消其香港身份證及居留資格,涉案人士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假結婚|63歲港伯收錢與3內地居民結婚 被控3罪判囚22個月


虛假申述屬違法最高入獄14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此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相關新聞:

有片|旺角天橋慘變「相親角」誇張畫面曝光! 網民正反熱議

內地婚禮實習突變假結婚 集團主腦被捕 入境處揭涉40多宗同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