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一名63歲男子涉嫌在超市將含有尿液的汽水擺放在貨架上,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等」罪名將他拘捕。
警方又表示,將於周一(8月11日)下午2時30分召開記者會交代案情。
【13:55】據了解,有男童懷疑曾飲用被尿液污染的可樂。男童曾到廣華醫院求醫,現時已出院。男童飲的可樂,是7月18日於旺角彌敦道一間連鎖超市購入,飲用時發現可樂有強烈尿味。
男童母親向食環署投訴,食安中心要求汽水生產商調查。生產商調查後,分別在全港6間大型超市,發現有9支汽水出現異常,於是報警。
警方翻查涉案地點閉路電視後,發現一名男子涉嫌將一支可樂,以及一支七喜,放置在深水埗一間超市貨架,檢走化驗後,發現七喜內含有尿液。
警員過去的周六採取行動,拘捕一名63歲男子,他在警誡下透露,因曾在大型超市受不禮貌對待,於是放置受污染的汽水到超市貨架,又聲稱是隨機放置。初步調查發現,犯案歷時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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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以上罪行最高可處監禁3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3條「意圖損害等而施用毒藥等」所示,任何人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非法及惡意向該人施用或導致向該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或導致該人服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