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再有兒童懷疑遭陌生人非禮案件,昨日(8月19日)下午3時許,警方接獲一名母親報案,懷疑其8歲兒子在太古城道一室內位置,被一名男子非禮。
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非禮」拘捕涉案一名59歲姓羅涉案男子,他其後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據了解,姓羅涉案男子與該名男童並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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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9日一名7歲女童懷疑於八鄉下輋一個足球場附近被一名13歲少年非禮,包括伸手觸摸對方的私處,該名少年早前已被警方拘捕,涉嫌猥褻侵犯,他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上旬向警方報到。當時警方獲一名32歲母親報案,指其女兒當日下午約6時在八鄉下輋附近懷疑被一名男童非禮。據了解,女事主只有7歲,她與該名被捕的13歲少年互相認識。案發當日,女事主與母親到八鄉粉錦公路下輋足球場附近遊玩,女童當時踩單車,母親則在附近放狗。涉案少年懷疑突然抱住女事主,並帶她到球場角落,觸摸她的私處數次,當時女事主的哭聲引起途人注意,少年其後逃去。警方調查後於寓所將少年拘捕。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俗稱非禮的猥褻侵犯罪行屬於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