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FB群組今天 (9月4日) 流傳一段車CAM視頻,可見一名電動車男晚上於市區載著一名女子在馬路上橫衝直撞,並且衝紅燈時遭一輛正在右轉的市區的士撞飛,2人雙雙倒地。
事發於昨天 (9月3日) 晚上9時半左右,太子一名80歲的士男司機,沿荔枝角道往旺角方向行駛,準備轉入塘尾道之際,意外撞倒對面線一部電動可移動工具。涉事電動可移動工具上一名44歲男子臉部及身體受傷流血,仍有意識但感到迷糊,救護員趕至將他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目前警方仍在調查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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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對此議論紛紛,不少人留言表示「唔係的士撞佢 (電動車),係佢撞的士」、「自己申請,大家留意下,架電X係打橫撞DC頭轆,咁情況下DC隨時真係睇佢唔到」、「正路要賠錢俾的士」、「睇真啲係車住條女,唔係小朋友」、「衝红燈、載人、無牌費、無第三保,唔知有無駕駛執照」、「旺角街坊,條傻X揸住部兒童電動車載着條女周圍走,有次差佬想捉佢佢行駛行人路加電動單車加載人,不過被佢走甩咗,估唔到今日就有意外」等。
據了解,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