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大埔龍尾村肢解案,名緩死者蔡天鳳前家姑李瑞香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今天 (9月30日) 被判成立,還柙至下月28日求情及判刑。
案件今天在區域法院宣判,前年案發時63歲的被告李瑞香,被控向警方隱瞞兒子鄺港智,即大埔龍尾村肢解案疑兇的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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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香早前獲准保釋,法官陳廣池裁決時指出,她的證供不盡不實,包括聲稱對兒子鄺港智被通緝的細節記憶模糊,但此事理應刻骨鉻心,被告未確認案件是否解決,但就假設已不了了之。
警方調查蔡天鳳失蹤期間,多次與鄺港智聯絡,但李瑞香向警方隱瞞兒子行蹤。
警方在通話紀錄中與閉路電視看到,鄺港智頻繁出入被告住所,令李瑞香指「不知兒子近況」的說法,不攻自破。
法官陳廣池批評被告,以「語言偽術」誤導警方,明顯意在阻撓調查。認為部分行為的證據已足以構成定罪,裁定李瑞香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還柙至下月28日求情及判刑。
案件發生於前年2月,蔡天鳳遇害後遭人肢解及烹煮,前夫鄺港智三父子被控謀殺,前家姑李瑞香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另外,鄺港智兩名朋友林舜和潘巧賢,協助安排乘船離港,今年6月已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名,被判囚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