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昨日(10月9日)下午4度接報指八仙嶺仙姑峰有25名師生被困於山火,出動陸空搜索近4小時,最終證實並無其事有人虛報,列「浪費警力」跟進。
警方表示,一名8歲男童於昨天晚上前往警署,承認曾致電999報案中心虛報有關案件。人員經初步調查後,向該名男童發出口頭警告,他其後獲准離開。
據了解,涉事男童患有專注力不足過動症及自閉症。事發時該男童在學校巴士上,突然想起早前電視報道1996年八仙嶺火災的事件,他感到恐慌,於是報警求助。其後男童父母揭發事件,帶男童到大埔警署自首,警方警告男童及其父母,全部人獲准離去,案件由大埔刑事值日隊第三隊跟進。
警方提醒市民,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
昨日下午1時許,警方稱一名疑似男童4度報案,聲稱在仙姑峰近平台位置有山火,有4名老師及21名學生被困。消防及救護人員接報到場,並且出動飛行服務隊搜索,但沒有發現山火。昨日晚上,一名8歲男童到警署,承認虛報有關案件。警方經調查後,向他發出口頭警告,他之後獲准離開。
警方提醒市民,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
據了解,涉事男童昨午短時間內4次致電999報案中心求助,包括下午1時47分內接連兩次、其後1時52分及1時53分再兩次報案。
![]()
![]()
八仙嶺山火
1996年2月10日發生的八仙嶺山火是香港最嚴重的山火之一,懷疑由吸煙的初中生人為造成。當日馮堯敬紀念中學中一學生遠足,山火事件導致3名學生及2名教師遇害,大批學生受傷,其後死因裁判法庭裁定「起因必屬人為,禍根源於學生吸煙或攜帶打火機」,但不肯定究竟是學生遺下未熄煙蒂或是玩火所致。事後港港府在仙姑峰山腳修建了春風亭,以紀念事件中捨己救學生的兩位教師。
延伸閱讀
警今4度接報稱八仙嶺仙姑峰25師生遇山火 飛行服務隊等未有發現疑報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