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伯何太互毆案 | 何太改控蓄意傷人10月底區域法院提訊 控方指何伯欲交信予何太

何伯何太互毆案 | 何太改控蓄意傷人10月底區域法院提訊  控方指何伯欲交信予何太

城中話題人物何伯與何太,兩人疑在屯門菁田邨菁信樓居住單位外的升降機大堂互毆,同告受傷送院,其後雙雙被控,當時何伯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何太則被控傷人罪。

案件今天(10月17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改控何太有意圖而傷人罪,並指案件將交區院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最終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10月30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期間2人繼續獲准保釋。

庭上何太聽到修訂控罪時直呼「唔明白,我係無辜㗎!」,在鄧官提問下何太最終表示明白控罪。

鄧官並且特別提醒二人,在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並特別提醒何伯被控方指他欲將信件轉交予何太,如內容涉及案情或企圖影響證人,有機會妨礙司法公正,何伯表示明白。

被告何煊(77歲,退休人士)及葉秀定(44歲,家庭主婦),現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們於2025年5月30日,在香港新界屯門欣寶路10號菁田邨菁信樓25樓大堂,意圖使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對方。

案件吸引大量市民旁聽,2名被告均獲警員護送離開,大批市民沿途追隨拍攝。

有意圖而傷人罪

「有意圖而傷人」的罰則取決於傷害的嚴重程度,可輕至監禁一年(普通襲擊),重至可能判處終身監禁(《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若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可循公訴程序審訊,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而普通襲擊(例如推撞)的最高刑罰則是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