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30歲男子涉於周二(10月21日)在屯門駕車撞倒女途人後不顧而去,在3日後被捕。涉事男子被暫控3罪,於今日(10月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周二(10月21日)下午約5時20分,警方接報指,1名50歲女途人,在屯門田景路38號對開懷疑被一輛私家車撞倒,涉事私家車其後離開。
女途人手腳受傷
人員接報到場,該名60歲姓陳女途人手腳受傷,清醒被送往屯門醫院治理。案件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不顧而去」調查。
![]()
涉事男子昨晚被捕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意外調查隊第六隊調查後,於昨日(10月24日)晚上,在上水區拘捕1名30歲姓吳本地男子,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嚴重受傷」、「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及「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報案」。
被捕男子暫被控3罪 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嚴重受傷」罪、一項「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罪及一項「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報案」罪,案件於今日(10月25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