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JPEX詐騙案,警方落案起訴包括林作等16人串謀詐騙等罪,案件今天 (11月6日) 提堂。
包括林作、網紅陳怡、「湘湘」及「朱公子」,由警車從北角警署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全部人分別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等,是警方今次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檢控部分人。
香港警方已透過國際刑警向在逃的2名主腦及1名骨幹成員,發出紅色通緝令。
![]()
![]()
![]()
事發是在2023年,證監會指JPEX無申領相關牌照下推廣服務,涉及詐騙,至今逾2,700人報案,共涉款逾16億元。
警方今次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或妄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貨幣,檢控部分人,最高可判囚7年,及罰款100萬。
有大律師認為是合適,亦能與洗黑錢罪等條例疊加,令判罰更有阻嚇力。
本身是大律師的新民黨/公民力量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容海恩指出:「這次見到案情牽涉欺詐,或洗黑錢情況,也和虛擬貨幣有關聯,所以我相信新條例是合適的。妄顧事實籌集資金之外,如果發現有欺詐或洗黑錢的情況,可以與其他條例疊加上去。如甲控罪是5年,乙控罪是7年,就5加7、或12年。我相信有疊加情況後,反映到控罪嚴重性,和行為嚴重性。」她又指現時加密貨幣盛行,相信有關條例能更好保障投資者安全。
警方至今凍結逾2億元資產,但若受害人要追討損失,有律師表示要循民事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