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市民及持份者意見 公立醫院遺體免費存放期由3天延長至28天

因應市民及持份者意見  公立醫院遺體免費存放期由3天延長至28天

港府原定明年元旦起實施殮房收費,當局指因應市民及持份者意見,將遺體免費存放期由3天延長至28天。

醫管局日前公布,公立醫院殮房元旦起,遺體只可免費存放於醫院殮房3天,引起外界關注,兩日後當局宣布將免費存放期延長至28天,第五星期起每日收200元,第六星期開始每日收550元。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強調,收費並非為增加收入,相信四星期足夠遺屬安排後事,他指出「一些遺體在冷凍情況下,三星期都會出現未能完全防腐的作用,出現腐化的情況。若到四星期是非常勉強,見到會影響容貌等,食環署承諾安排15天內火化,現時是四星期,有一定時間緩衝期。」

醫管局殮房設施2007年至今,由1,500個倍增至3,360個,但局方指部分季節使用率仍然超過百分百。

醫管局行政總裁李夏茵表示:「大家都不想遺體共用同一屍格,都不想這些情況出現,這方面疏導殮房流程及增加流轉是共識。我們最近也聽到社會上很多不同聲音和關注,尤其是說到收費步伐和幅度,我們也希望從善如流。」

醫管局預料,新政策下約一成遺體須付存放費用。

李夏茵表示:「若28日的話,在醫管局內約8成已離開醫管局殮房,餘下兩成遺體留在醫管局,一半遺體屬經濟援助及可申領豁免的病人遺體,所以我估計新政策下,約一成病人遺體可能須付費。」

被問到原本措施是否諮詢不足,李夏茵稱有諮詢病人及殯儀業界等,但承認諮詢越闊越好,未來會汲取今次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