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社交平台帖文引起廣泛關注,內容指有僱主花費一個月時間,為家中外籍家庭傭工(俗稱「姐姐」)打造獨立房間。帖文配影片顯示裝修完成後的空間整潔明亮,網民紛紛留言稱「應該打贏咗香港99%僱主」,並引發對本港居住空間及僱傭文化的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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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唔係訓廁所,仲好過豪宅
僱主在帖文中表示「搞咗成個月嘅姐姐房終於搞掂,其實裝修幾好玩」。該言論隨即引來大量留言,部分網民認為「有個獨立空間比工人已經好好,香港其實好多人就算18歲都係喺廳瞓緊碌架床」,亦有人戲言「唔係訓廁所,仲好過豪宅」。
此舉在本港並不普遍。外籍家庭傭工通常與僱主同住,她們的住宿條件各不相同。一些僱主提供獨立房間,讓外傭擁有個人空間和私隱,而其他僱主可能要求外傭與他們的子女共用一個房間,,又或居住在狹窄空間,部分甚至需在廚房或浴室休息,限制了外傭的隱私和舒適度。
香港樓價高企,居住面積普遍不大,導致不少家庭難以提供獨立房間予外傭,若家庭成員眾多,外傭往往只能「見縫插針」。
現行標準僱傭合約要求僱主提供住宿,但並無明確規定房間大小或獨立性。勞工處指引僅建議「給予傭工合適及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但未有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