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碼頭近日出現一幕別具爭議的「放生」場面,一群市民以「瀡滑梯」式方式,利用大水喉沖洗,將大量魚類及水生動物倒入海中。大人細路齊齊參與,但事件卻引起公眾關注。
仲開「瀡滑梯」及大水喉伺候
根據現場影片顯示,市民在北角碼頭聚集,手持膠盤及桶子,將魚類、蜆、螺等水生動物倒入海中。由於數量龐大,部分人更以水喉沖洗,令放生過程猶如「瀡滑梯」般傾瀉而下。場面一度吸引途人圍觀,甚至有小朋友在家長陪同下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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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法例,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所示,,任何人不當地放生動物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以及監禁3年。
網民:益曬雀仔
然而,部分魚類在倒入海中後即時翻肚,未能適應環境,最終成為附近野生動物的食物。有街坊直言:「最大得益者原來係啲海鳥,見到咁多魚即刻飛埋嚟食。」、「呢種所謂嘅放生其實極之不人道.....」、「放沙巴躉、虎杉斑落海,DXXM生態災難。」、「其實呢班宗教人士,系咪走火入魔呢?」、「根本不是積德,是造孽」、「其實要做嘅係救生,唔係放生。」、「下面大大個網,橋底準備,傻人比晒錢,轉頭拎去對面分好再放返黎」、「破壞大自然生態」、「錢直接幫有需要嘅人,無謂比人呃錢嚟放生」、「無知是一種罪孽」、「人冇常識真係好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