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童疑為友出頭得罪黑幫,在2021年聖誕夜被綁架到尖沙咀一個單位,期間遭綁架欺凌兼拍裸照,更有男子涉嫌把她強姦。女童母事其後發現女兒有不尋常傷勢後,通知社工揭發事件。案件今(12月2日)於高等法院判刑,首被告判監禁8年,其餘2男1女則判監禁18個月和教導所。
4名被告依次為20歲、案發時為中二生的陳宏烽(花名四條);19歲跟車工人林佑澄(花名:熊貓);18歲李珮怡(花名:Koey);20歲職業訓練學院學生張浩錀。
案發於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尖沙咀山林道某大廈單位發生事件,4人同被控綁架、襲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3罪,陳單獨被控1項強姦罪。
法官庭上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她至今仍有創傷後遺症,遭性侵後對性失去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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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條」4項控罪罪成共判囚8年
法官張慧玲表示,首被告是主謀及「始作俑者」,他因X破壞其「搵錢計劃」,因此想教訓X;法官又考慮首被告在強姦前曾拳打牆壁,迫X就範,而他也沒有使用避孕套,令X有懷孕和感染性病風險,法官最終就他面對的4項控罪,判囚8年。
次被告則被法官判處監禁18個月,他早前因洗黑錢罪被判監17個月,現時仍在服刑,法官下令本案的5個月刑期,和洗黑錢罪的刑期同期執行;至於第三和第四被告,則被判處教導所。
首被告曾因販毒罪被判囚38個月
法官亦透露,首被告曾因兩項販毒罪,於2022年被判囚38個月。他求情時堅持沒有犯案,表明一定會上訴。此外,心理報告指首被告自我中心、把責任推給他人,以及搞對抗,又對自己的問題欠洞悉力,認為他的重犯機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