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多項風化案底的38歲男司機,被指前年跟兩名15歲少年合共9度肛交,並且曾性虐其中一人,包括在他頸部繫上狗頸圈再將他拖行,又鞭打他和迫他飲尿,因而被控「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及「與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17罪。被告今天(12月3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全部控罪,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和心理報告。
男被告羅俊彥過往有非法肛交、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非禮等多項案底,他今年4月在東區裁判法院已承認共17罪,包括5項非禮罪、9項與16歲以下男性進行的同性肛交、2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1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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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羅俊彥(38歲)的「承認案情」顯示,2023年4月,就讀中五的Y和被告在交友應用程式「Blued」認識,兩人其後7度口交及肛交,在部分情況下,被告沒用安全套及在肛交期間鞭打Y,被告另曾向Y支付1000元。在2023年7月3日其中一次事件中,被告於青衣某酒店性虐待Y,被告以眼罩蒙著Y雙眼,以及在Y頸部繫上狗頸圈再將他拖行。此外,Y應被告要求飲被告的尿,被告亦在沒用安全套下跟Y肛交。
至於涉及X的事件,2023年7月25日就讀中三的X透過「Blued」認識被告。同年7月27日,兩人在X的寓所見面時,被告要求X替他口交,又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跟X肛交。事後X提出跟分手,被告威脅他持有X的裸照,最終X同意跟被告慢慢發展,被告另向X支付600多元,X其後覺得被告越來越危險於是提出分手最終報警,被告被捕及遭起訴。還押期間,被告向Y寫信稱因被指控性侵另一名少年而還押,Y的母親讀到信件後向Y問及事件,最終報警處理,令到Y的事情因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