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隸屬國安處的休班男警,1月時涉於港鐵站內偷拍女子被捕,被同袍帶至尖沙嘴警署調查期間,他疑情緒失控,企圖搶奪同袍槍械。該男警被控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辯方稱被告擬認罪及男警續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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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稱被告擬認罪及續須還押
報稱警員的男被告高振宗、39歲。案件周四(12月4日)於區域法院再提堂,辯方表示被告擬認罪,法官將案件排期於2026年6月29日在西九龍法院答辯,被告續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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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於2025年1月15日,在港鐵尖沙咀站E7扶手電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從該女子X衣服的下方,觀察或進行拍攝;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在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內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即一枝警槍。
案件編號:DCCC 83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