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網上流傳觀塘一間酒樓安排6人表演蒙古舞,其後經入境處「放蛇」,揭發6名內蒙古表演者原來全以「訪客」身分赴港,禁止工作,聘用6人的酒樓54歲董事,被控6項「僱用黑工」相關控罪。
裁判官施祖堯周三(12月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決時指,被告的證供違反常理,裁定她罪名成立,判監3個月及罰款4.8萬元,被告申請上訴獲准保釋。
54歲女被告黃朋珍,被控6項為法人團體中的董事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由被告擔任董事的「恒生糧道飲食集團有限公司」則面臨6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傳票罪。
黃於2025年7月28日在香港觀塘,作為以「恒生糧道飲食集團有限公司」為名的法人團體中的董事,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分別為張燕芝、姚瑤、安娜、潘楚晴、索昊宇及周鈺皓為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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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施祖堯裁決時表示,被告身為酒樓老闆,重大事務由她決定,包括酒樓晚市時段的安排,表演蒙古舞的目的為推廣酒樓業務,安排舞蹈台及音響等對新開的酒樓是重大事宜,認為被告亦會處理聘請員工的事宜。
此外,酒樓的菜單上印有舞蹈者的照片,舞台螢幕投射「蒙古舞表演,敬請期待」的字眼,舞蹈者使用舞台及在房間存放財物,必定會經過被告批准及安排,考慮種種環境證供後裁定她罪成。
施官又指,被告身為酒樓老闆,每日親自到酒樓處理事務,惟自辯時聲稱對聘請「黑工」一事毫不知情,認為被告理應起碼有興趣知道聘請了甚麼人表演、表演對客人的影響、場地佈置等,故認為被告明顯知道6人是「黑工」。
案件編號:STCC315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