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依照《基本法》有關規定和根據行政長官李家超的建議,決定免去曾國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職務。
李家超今天 (1月27日) 在行政會議前,聯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前局長曾國衞見記者,交代曾國衛是因健康理由請辭,會物色繼任人選,暫時由副局長胡健民署任局長。
曾國衞指,自上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後,前列腺癌指數一直上升,在去年完成立法會選舉後,決定請辭。
曾國衞表示:「在高強度工作中,身體漸漸出現情況,我前列腺癌指數一直上升,PSA值更長期超過11,期間做了不同檢查,包括超聲波、磁力共振,以至刺穿手術等,亦有按時吃藥,但情況沒太大改善。經與家人和醫生商量,認為目前最好的方法是放下工作,減少壓力,調理好身體,因此在完成立法會選舉任務後,我思考並最終決定向行政長官請辭。在此我再次感謝中央、特區政府及行政長官多年來信任支持和指導,亦感謝社會各界支持和配合。日後如果有機會,我希望在不同崗位或範疇,為社會作出貢獻」。
李家超則表示:「早前曾國衞向我提出,因為健康理由,希望辭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一職。我詳細與他討論,了解他的情況後,按《基本法》第48條規定,向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建議。今天中央人民政府宣布,根據我的建議,免去曾國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職務。我感謝曾國衞在政府工作和所作出貢獻,我亦理解其身體狀況,我祝願他身體健康,一切順利。我會物色繼任人選,期間副局長胡健民會署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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