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反洗黑錢拘71人最細14歲涉69宗案 有跨國公司失逾1.3億元

警方反洗黑錢拘71人最細14歲涉69宗案  有跨國公司失逾1.3億元

警方今天 (1月27日) 表示,警方於過去半個月展開代號「穿雲」反詐騙及反洗黑錢行動,拘捕71名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及69宗騙案及洗黑錢案,牽涉182名受害人,總損失達2.14億元。其中,有跨國公司行政總裁通訊軟件的帳號遭人入侵,騙徒透過賬戶發訊息予員工,訛稱進行秘密收購行動指示轉帳金錢到香港戶口,損失達1.34億港元。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1A隊曾健華督察表示,被捕71人均為傀儡戶口持有人,包括46男25女(14至65歲),職業主婦、地盤工、保安和學生,涉嫌「洗黑錢」罪,涉及69宗騙案及相關洗黑錢案。案件涉及182名受害人(18至68歲),職業包括文員、律師及牙醫等多種行業,損失金額由220元至1.34億元不等,累計損失超過2.14億元。

其中損失金額最高的案件涉及1.34億元的洗黑錢案件,受騙公司為一間跨國公司,報案人是西班牙區分公司執行董事,於2025年3月時收到騙徒以通訊軟件發出的訊息,假扮為英國總公司的行政總裁並聲稱公司正在進行一宗秘密收購,指示報案人轉帳1500萬歐元(折合約1.34億港元)到指定的香港戶口。由於當時騙徒入侵該行政總裁的通訊軟件的帳號,報案人不疑有詐,按要求作出轉帳指示,其後案人與真正行政總裁溝通時,始知其帳號被人騎劫得悉被騙報警。

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