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學經濟金融系副教授杜渡於2022年以1000港元行賄一名地產代理,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杜渡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天 (3月10日) 於沙田裁判法院作出裁決。
裁判官施祖堯表示,杜渡持有商科博士學位且身為大學教授,不可能不知租約的法律效力,認為被告知道違約後果,從其給予地產代理的訊息可看出,杜明顯欲向其提供賄款,以換取私下處理事件。裁判官施祖堯最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並先索取其背景報告,被告獲准保釋至3月25日判刑,但明言很大機會判監。
![]()
48歲被告杜渡報稱香港城市大學教授,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1月6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 (下稱美聯) 客戶總監鍾芳宙提供利益,即提供1000港元的費用,作為鍾協助他向美聯隱瞞⼀份,涉及業主黃偉強和租客杜渡簽訂的物業臨時租賃協議,已於2022年11月6日由鍾芳宙鍾促成,該協議亦於同日因杜違約而被取消。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涉案臨約訂明如果業主或租客無法履行條款,須向代理支付1.6萬元損失等,形容臨約很多字眼反映它具法律效力。被告在錄影會面稱臨約只是「意向書」,以及合約因他未付訂金而尚未訂立的說法,裁判官認為違反常理;案發當天被告向鍾芳宙發信息提及「私了」,並引用內地的處事方式,裁判官認為是希望鍾芳宙不向公司匯報事件,私下跟她解決事情,並非單純是被告在錄影會面形容的「和解」,裁判官拒絕接納被告在錄影會面的開脫陳述,並裁定涉案臨約具法律效力,而且認為鍾芳宙的證供合情合理,最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