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有「二人組」路上揸電動單車被拍,惹起熱議!網上近日流傳一段短片,拍到兩名人士在荃灣荃富街一帶公然騎乘電動單車於行車路上行駛,期間更做出被網民形容為「行為藝術」的舉動,引起途人及網民不滿。
荃灣二人組路上揸電動單車被拍
片段所見,涉事電動單車由一人駕駛,後座亦載有另一名男子。行駛期間,後座男子突然拿出一卷廁紙,高舉並任由紙巾隨風飄揚,廁紙沿途被拉扯散落,紙巾滿布行車路,畫面相當誇張,當時路面仍有其他車輛行駛。
有關影片被上載至社交平台後迅速引起熱議,不少網民批評二人行為自私及擾民,直斥罔顧他人安全。有網民留言指:「成條路都係紙巾,清潔工唔使做其他嘢?」、「玩到咁都得,真係無公德心。」亦有人直言:「電動單車本身已經灰色地帶,仲要咁樣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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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已觸犯法例
亦有網民關注相關行為或已觸犯法例,「亂拋垃圾加危險駕駛,一次過犯幾樣」、「影到車牌應該交畀警方跟進」。另有留言諷刺指:「所謂行為藝術,其實只係製造垃圾。」;不過,亦有少數網民以戲謔角度看待事件,留言稱:「可能拍緊片博流量」。有網民亦呼籲市民切勿模仿類似行為,並希望當局加強巡查,防止有人在道路或公眾地方作出危險及不負責任的行為。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所示,在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等)屬違法,初犯最高可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