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於本月13日至18日展開代號「亮景」的執法行動,重點打擊不專注駕駛、停牌期間駕駛等交通違例行為。行動中合共拘捕4名司機,並發出34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5張傳票,以及偵測到479宗超速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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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司機涉停牌駕駛及無保險
警員根據情報在區內重點部署,截停可疑車輛調查,拘捕3名介乎25至52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等罪行。警方指,此類行為屬嚴重交通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港元、監禁12個月及停牌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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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男涉偷車牌逃隧道費
另外,警員拘捕一名45歲本地男司機,涉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未獲發牌照車輛」、「行使虛假文書」、「盜竊」及「不付款而離去」等多項罪行。警方指,「盜竊」及「行使虛假文書」涉及男子偷取他人車輛號牌,套用在自己電單車上使用;「不付款而離去」則指他多次過隧道時未付款逃費。
所有被捕人獲准保釋 4月中旬報到
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中旬向警方報到。警方重申,將繼續加強巡查及情報收集,打擊各類交通違例行為,確保道路安全及收費系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