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公布,人員於3月17日及18日在多區採取特別執法行動,打擊售賣冒牌物品活動,檢獲約2,500件懷疑冒牌太陽眼鏡和眼鏡,估計市值共約220萬元,並拘捕5人。
零售店賣懷疑冒牌太陽眼鏡
海關指,早前收到舉報指有零售店鋪售賣懷疑冒牌太陽眼鏡。經深入調查及在商標持有人的協助下,海關人員在上述日子採取執法行動,突擊搜查分別位於長沙灣、葵盛、荃灣和粉嶺的5間零售店鋪,以及一間位於觀塘的供應商,並檢獲該批懷疑冒牌太陽眼鏡和眼鏡。
![]()
行動中,海關拘捕5名年齡介乎42歲至58歲男子,包括3名公司董事及2名員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海關表示,會繼續加強巡查和執法,嚴厲打擊售賣各類冒牌物品的活動。
海關又提醒,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店鋪,如對產品真偽有懷疑,應先向有關商標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商戶於採購物品時亦應小心謹慎,因售賣冒牌物品屬嚴重罪行,須負上刑責。
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萬及監禁5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362章《商品說明條例》所示,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