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副教授為省1.6萬佣金以1000元試圖賄賂地產經紀 判囚4個月2周

城大副教授為省1.6萬佣金以1000元試圖賄賂地產經紀  判囚4個月2周

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學系的副教授杜渡4年前「撻訂」卻不想賠償1.6萬元,因此試圖以1000元賄賂地產代理「私了」,要求隱瞞他違反臨時租約,及後遭廉署控以提供利益罪。杜渡早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案件今天(3月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施祖堯指賄賂在香港是嚴重罪行,即使是沒有法律背景的一般市民,亦會對此有一定認知,並且指出被告在港定居多年,實在難以用文化背景作藉口。

法官斥杜渡犯案行為時,必然意識到犯案會對其工作帶來風險,判杜入獄4個月2周,杜准以2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等。

48歲被告杜渡,報稱香港城市大學教授,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於2022年11月6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客戶總監鍾芳宙提供利益,即提供形式為一筆港幣1000元款項的餽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該鍾芳宙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的誘因或報酬 ,即協助杜渡向該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隱瞞一份就一項物業訂立的物業臨時租賃協議已於2022 年11月6日由該鍾芳宙促成、黃姓業主和杜渡作為租客簽訂,而該份已簽訂的協議於同日因杜渡違約而被取消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