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六旬男機場出境行李藏伸縮棍 涉違反航空保安條例被捕

兩名六旬男機場出境行李藏伸縮棍  涉違反航空保安條例被捕
兩名六旬男子在香港國際機場被發現行李藏有伸縮棍,涉嫌違反《航空保安條例》被捕。

兩名六旬男子在香港國際機場被發現行李藏有伸縮棍,涉嫌違反《航空保安條例》被捕。(資料圖片)

機場警區昨日(26日)接獲兩宗報案,指兩名分別61及63歲的本地男子在進行出境安全檢查時,在其寄艙行李內發現藏有懷疑違禁物品。


兩男行李藏伸縮棍被捕

機場警區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分別在該兩名男子的寄艙行李內發現伸縮棍,涉嫌違反《航空保安條例》。該兩名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分別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及第五隊跟進。


攜帶違禁物品上機 最高可判囚5年

警方提醒市民,有部分旅客因不同原因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鐵蓮花、彈簧刀、子彈殼或胡椒噴霧出入香港境內。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置於手提或寄艙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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