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FB公屋群組近日流傳一則帖子並且附上圖片,帖子表示「大埔富蝶邨街坊溫馨提示」。
該圖片中可見一個公屋單位的鐵閘上貼有1張A4紙,寫道「你食煙食X到成層樓走廊都係煙味呀!你閂埋門食自己生肺癌就算啦,請唔好影響到人,XX你呀,XX老」,旁邊再貼有1張「嚴禁吸煙」告示,疑似有鄰居不滿該住戶的吸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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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留言表示「如果我係屋主我會報警」、「佢喺自己屋企食,冇閂門都係合法喎,你貼人大字就有可能犯例」等。
另一方面,有網民指出「其實在屋內食煙冇問題,但大部份煙民會靠住窗向外面噴,等啲二手煙影響上下層而不影響屋企人,超自私」。
公屋單位內吸煙不屬違例
據了解,房委會「屋邨管理扣分制」只列明「在屋邨公共地方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以及已啟動的另類吸煙產品(如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和草本煙)」,會被扣5分,故在住宅單位內吸煙不屬於違例及被扣分範圍。
此外,根據香港法例第371章《吸煙(公眾衛生)條例》,住宅單位內屬私人空間,非法例定義的禁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