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行賄讓學童插隊入讀英基烏溪沙幼稚園 判囚8至14個月包括一名孕婦

14人行賄讓學童插隊入讀英基烏溪沙幼稚園  判囚8至14個月包括一名孕婦

13名家長及一名家長的生意夥伴,早前賄賂英基幼稚園職員,以協助學童插隊入學,今天 (3月31日) 被判入獄8至14個月,包括一名孕婦。

這宗區域法院案件今天安排在西九龍法院審理,廉政公署早前起訴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行賄英基烏溪沙幼稚園一名時任行政主任,以安排12名學童獲優先插隊入讀該校,賄款共約110萬元,被裁定貪污罪名成立,分別判監8個月至14個月。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表示,明白父母望子成龍,希望子女「贏在起跑線」,但大前提是必須守法,否則會造成不公,香港的學位資源有限,插隊行為無疑是抹殺從正當程序入讀的申請人,剝奪其他人的權益,強調判刑必須具阻嚇性,以向社會發出維護廉潔的信息。

法官又表示,被告入獄將對家庭沉重打擊,難以照顧家中長幼、面對經濟困難,但他們犯案前應該預計到後果,在平衡各種考慮,法庭以仁慈理由作出刑期扣減。對於辯方提出希望緩刑,陳慧敏說,貪污賄賂是嚴重罪行,判處緩刑並非恰當,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否則社會將付上慘痛代價。

3男11女被告,包括一名孕婦及其丈夫早前被定罪,還柙至今日宣判;至於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早前已承認收賄,並轉為污點證人,排期至下月20日判刑。